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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中医师承的那些事 ――中医师承政策历史脉络梳理
发布人:师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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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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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国以后,我国的中医师承教育分为五个阶段:(1)鼓励与引导 (1949-1958)(2)公办高端师承为主 (1959-1998)(3)政策调整,重院校轻师承(1999-2005(4)政策窗口,考核办法出台,师承再获重视 (2006-2015)(5)举世瞩目,岐黄再起!(2016年-)

  中医药学是一门实践性、经验性极强的学科,师承是中医传承和发展的重要方式,师承教育一般以师授为主,师者言传身教,传道、授业、解惑,学者侍诊左右,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通过名师的点拨达到心领神会、掌握精髓的效果。

  当下,广东中医师承事业如火如荼,连续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自2016年4月25日中医师承新闻发布会召开以来,社会反响热烈;2016年9月23日,广东省首届中医师承拜师仪式胜利举办,振奋了广大中医从业者的信心,意味着基层中医从业者通过师承方式,通往执业行医的道路正式开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广东中医师承教育研究中心正承担起历史赋予的使命!

  中医在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中功不可没,经过历史的积淀,更是成为中华民族引以为豪的瑰宝。毛泽东呼吁“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挖掘,加以提高”,邓小平直言“要为中医创造良好的发展与提高的物质条件”,习近平号召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希望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增强民族自信,勇攀医学高峰,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中国中医药的发展一直备受重视,但却颇为曲折。

 

  建国以后,我国的中医师承教育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鼓励与引导 (1949-1958)

  1956年4月,卫生部颁布了《关于开展中医带徒弟工作的指示》,就开展中医带徒弟工作的方式、师资、学习对象、学习要求、学习时间和经费等问题做了指示和规划。《指示》的出台,促使政府各级部门在政策上开始对中医师承教育给予一定的鼓励。

  1958年2月,卫生部发出《关于继承老中医学术经验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抓紧继承老中医的学术经验。此后,全国各地相继制定了一些学习办法和规定,大多数采取师带徒或配备助手跟老中医学习的办法。

 

  第二阶段:公办高端师承为主 (1959-1998)

  此阶段的师承教育仍是以公办高端师承为主。《关于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实施细则》、《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等政策相继发布。

 

  第三阶段:政策调整,重院校轻师承(1999-2005)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该法明确了院校教育培养的医学人员考取医师资格的办法,却没有明确指出通过传统师承方式学习的人员的途径。中医传统师承模式培养的中医人才面临成为非法行医的风险。同年,卫生部发布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但实施细则依旧不清晰。


  第四阶段:政策窗口,考核办法出台,师承再获重视 (2006-2015)

  2006年,卫生部发布了第52号令《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对中医师承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师承人员、指导老师及学习过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指导老师: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2号令在第八条中明确指出,指导老师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定,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的办法。

  201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进一步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省份尽快推动相关工作。

  201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振兴中医药事业成为广东省的重要政策之一。

  2015年,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广东省中医药局颁布《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办法》,明确了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并明确指出,指导老师所在的医疗机构、核准其执业的主管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省中医药局存档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师承工作的开展。


  第五阶段:举世瞩目,岐黄再起!(2016年-)

  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发展再次上升到全国的高度;当下,《中医药法(草案)》强调: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通过考核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人员在考核、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中医师承的政策正不断完善!

  广东是中医药大省,在中医药事业发展大潮中,敢为人先,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不断推动中医师承工作的创新和落实。2016年9月23日,广东省首届中医师承拜师仪式胜利举行。中国中医药网、央视网广东、南方日报、南方网教育频道、中国经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健康门户网、中国教育热线、中国教育网、中华网健康、成人教育综合网、环球经济报道、环球养生、新浪网、网易新闻、新浪中医等数十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报道,广东中医师承所取得的成绩备受认可,同时也振奋了广大的中医从业者。


  广东省中医师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在振兴中医药事业中仅是起点,但中医师承,势不可挡。正所谓:万众瞩目,乃岐黄之遇,借势东风,中医必将再次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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