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即国家卫计委15号令)在2017年12月20号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了。这一《暂行办法》的颁布无疑是给广大基层的民间中医带来了更广阔的选择范围,为他们能取得相关证书继续从事中医药事业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
政策一经出台,就立马引起了众多中医从业者及爱好者的深度关注。相比较2007年推出的52号令,卫计委15号令有哪些不同呢?
国家卫计委15号令·部分内容
区别一:报名条件
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52号令 | |
师承 | 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 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2.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
确有 专长 |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 1.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2.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
对比解读:
通过对比发现:国家卫计委15号令中师承跟师时间为5年,比52号令的跟师时间多2年,并且需要除老师外的两位有资质的执业中医师推荐。
至于确有专长人员,不管是报考确有专长证书还是确有专长资格,都需要至少5年的中医临床实践经验,而报考新的专长医师资格证,需要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且附有患者证明。
区别二:师承导师要求
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52号令 |
1.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同时带教人员不超过4名。 | 1.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
对比解读:
国家卫计委15号令要求导师带教人数不超过4名,比52号令增加了2名。导师带教人数增加,意味着更多想学中医的人能够匹配到更多专业的好导师。
区别三:考核方式
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52号令 |
考核实行专家评议方式,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科学量化考核。 | 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
对比解读:
国家卫计委15号令考试侧重于实操,有针对性的考核,更加注重真本事,做到:“会什么,考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虽然考核范围变小了,但是针对报考的专长领域,要求报考者具有深入且系统的临床经验,因此考试难度也会加大,考核也更加繁琐,想要报名学习的学员要认清楚自己的情况,技术这种东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培训的。
区别四:考核报名申请材料
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52号令 |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4.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 5.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材料; |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
对比解读:
相较于52号令,15号令新增提交中医医术专长综述、指导老师书面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以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材料等。
卫生部令第52号·部分内容
区别五:执业方式(证书作用)
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52号令 |
1.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2.中医(专长)医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包括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 3.中医(专长)医师在其考核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执业;跨省执业的,须经拟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4.可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医疗活动。 | 1.师承人员或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
对比解读:
国家卫计委15号令的证书可以在注册后直接执业,但执业的范围和权限相对狭窄,但执业地点仅限于考试所在的省级区域,执业范围不得超过证书规定的具体临床方向(如内伤咳嗽病、喘病等中医疾病分类名称,如靳三针、贺氏三通技术等中医医疗技术)。例如考核的是用xx技术治疗xx疾病,只提供该范围内的中医药治疗服务;该证书可以直接备案注册医馆,但需要视当地具体的执行细则而定。
而通过52号令考取的证书,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在执业地点、执业类别上没有具体的限制。
区别六:证书名称
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52号令 |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
对比解读:
国家卫计委15号令的师承和确有专长拿到的证书名都是《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可在其执业注册范围内执业(见上条),52号令师承和确有专长拿到的证书名不同,但是二者在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均可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拿到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可在乡镇社区执业。
区别七:港澳台报考问题
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52号令 |
港澳台人员在内地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可在指导老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 | 无限制 |
对比解读:
国家卫计委15号令明确港澳台人员可在内地学习中医,但只能以师承方式学习。